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4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我区“十二五”期间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推动《规划》的实施,建立健全我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平台,打造安全、便捷、高效“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以建立完善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以深化政务公开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建立管理规范、功能完备、办事公开、信息共享、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扁平化,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和顶层设计,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科学管理、创新发展、注重安全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推进技术、管理和服务创新,实现各级各部门信息化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重复建设,全面提升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按照《规划》要求,基本完成覆盖全区城乡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政务服务体系上下联动、资源共享、运作规范、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满足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各项目标需要,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作用更加显著。

  ——建成全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标准框架体系,建设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数据交换与共享、统一权限管理、信息资源与数据安全管理,基本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推动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创新。

  ——搭建覆盖全区的“一服务两公开”基础网络平台,建成区域性计算中心、数据中心和容灾备份系统;逐步建成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一服务两公开”网络体系建设,实现各地网络的高速互联互通。

  ——建立全区统一的“一服务两公开”应用软件平台,完成统一共享、多网融合的软件应用系统、远程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和决策参考分析系统的构建和运用。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一服务两公开”软件平台。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信息公开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建设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政务服务网站、有线电视发布平台,为群众提供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信息。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一服务两公开”中的应用,探索建设政务服务“一卡通”,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建设和完善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网络平台。

  1. 优化网络平台。完善自治区、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纵向骨干传输网,各级政务服务分中心横向接入本级政务服务专网,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之间高速互联互通。

  2. 整合网络资源。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和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等凡属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范畴的业务应用要部署在电子政务外网运行。

  3. 规范网络连接。全区政务服务专网是自治区电子政务内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物理隔离,广西电子政务外网要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二)建设全区政务服务数据中心。

  通过整合、扩展和完善,建立云计算、云存储与灾备一体化的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云平台,集中提供网络通信、数据存储、信息处理及系统运行服务。自治区建立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数据实时备份,为全区政务服务数据安全和决策分析提供有力保障。各设区市可逐步建立服务于本辖区内各个县(市、区)、乡镇(街道)的“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中心。

  (三)构建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应用支撑体系。

  1. 加强全区行政审批(行政职权)系统建设。升级完善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优化电子监察指标,实现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全流程、全业务、全覆盖电子监察,并与绩效考评、并联审批、网上预审等系统有机融合。同时,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原则和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编码规则及数据交换规范,在实现与区直部门开发的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对接和联动办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与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之间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 建设领导决策参考分析系统。研发专门的决策参考分析软件,运用软件抓取相关业务系统数据信息进行分析,并充分利用数据仓库和数据挖掘等技术,实现对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信息的统计分析,为全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绩效考评等提供决策支持,有效推动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科学化管理。

  3. 加大全区政府网站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等方面重要作用,按照全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标准,推进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自治区要建设网上政务大厅,开发3G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拓展智能手机短信平台、在线评议、在线访谈、民意征集、政民互动、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同时,要不断升级完善和深化应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推动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要搭建与公众互动交流平台,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着重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整体联动。

  4. 加快各级各部门专项“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202号)要求,着力建设投资、招商、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平台,重点建设财政资金、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等信息公开系统,同时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信息系统建设。

  5. 加快建设广西“一服务两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推广广电网在“一服务两公开”中的应用,通过数字电视的数据广播功能,建立面向全区数字电视用户的广西政务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视频、网页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并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内容。同时,与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进行有效对接,整合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资源,以互动点播和视频文件等模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强化政务服务在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中的应用,为广大基层群众服务。

  (四)搭建“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

  建立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标准规范。在遵循统一接口规范和数据交换格式的前提下,搭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安全交换与共享、统一权限管理、信息资源与数据安全管理,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

  (五)构建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信息系统规划、建设、测评、运维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确保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同时,推广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数字认证技术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的运用,确保业务应用和网络运行安全。

  (六)配套建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设施。

  “十二五”期间新建或扩建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要统筹考虑其信息化配套设施建设,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以及联网核查、绩效考评、效能监察等功能。同时,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信息化设施的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套建设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网络系统、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以及办公自动化等设施。有条件的地区,可推进“物联网”技术在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设施中的建设与应用。

  四、工作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工作分工。

  1. 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组织、推进、协调和指导工作。

  2. 区直各部门负责指导下属各级部门开展“ 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

  3. 各相关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分工要求,承担相关项目的建设实施工作。

  (二)时间安排。

  1. 工作部署阶段(2013年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工作部署,落实目标责任。

  2. 项目建设阶段(2012-2015年)。各级各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建设;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完成附件提出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3. 总结评价阶段(2016年)。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本方案实施情况,编制形成“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实施总结评价报告,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议,对各级各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开展相关表彰奖励活动。同时提出“十三五”广西“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措施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对“一服务两公开”支撑作用,全面加强对“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审定以及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狠抓项目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开展“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重点信息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要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技术实现方式、时间要求、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一服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建设基本经费,运行维护资金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预算,各级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督查考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培训考核常态化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要建立一支适应时代发展、技术过硬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队伍,确保本级本部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建立健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督考评机制,将“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科学确定考评内容和指标体系,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7日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为推进我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以下简称“一服务两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我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支撑体系,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我区“一服务两公开”支撑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和工作分工

  《规划》提出推进“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平台、数据中心、软件平台和应用系统、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专项系统、信息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各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网络平台改造和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根据“十二五”规划期间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发展需要,升级全区政务服务专网带宽,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实现与全区政府专网互为备份。同时,建立和完善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纵向骨干网和横向城域网,并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加快推进“一服务两公开”向基层延伸,为全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支撑,满足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业务需要。建设全区政务服务专网数据中心、容灾备份中心和广西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中心,完善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管理平台和数字认证中心等,为全区各级各部门“一服务两公开”应用提供云计算、数据存储、数据灾备、数字证书和安全防护等服务。

  全区政务服务专网升级和数据中心等项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纵向骨干网、横向城域网和云计算中心等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

  (二)全区“一服务两公开”软件平台和应用系统项目。

  1. 建设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行政职权)系统。依托全区统一的自治区政务服务及监察通用软件,扩充完善应用范围和应用功能,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建设全区统一行政审批目录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将应用范围向行政职权的多个领域延伸,优化电子监察功能,规范全区各级各部门行政职权,实现全区政务服务均等化、无差异化以及办理流程标准化,进一步拓展窗口扁平化和信息共享应用,建立健全扁平化服务模式。

  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行政职权)系统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及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合。

  2. 全区政府网站群建设项目。制定全区政府网站技术标准,按照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政民互动等方面定位要求,建设全区政府网站群,实现全区政府网站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整体联动。

  全区政府网站站群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级各部门按要求在本级本部门网站配合实施。

  3.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改造项目。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应用范围和应用功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和绩效考评系统,依托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广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系统,推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延伸应用。

  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改造项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 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基于云计算虚拟化技术的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完善电子监察功能,将强农惠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新农合资金、财政补贴资金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纳入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平台统一监管,并实现与全区“一服务两公开”各级各部门应用系统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整体联动,构建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电子联网的政务体系。

  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基层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项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条件的设区市可按自治区统一标准独立建设相关硬件设施。

  5. 全区“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项目。编制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编码规则和数据交换规范,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在实现与区直部门开发的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对接和联动办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区独立行政审批业务系统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动办理。

  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建设支撑自治区本级及全区各县(市)的“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各设区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自治区统一标准负责建设支撑本级及所辖城区的“一服务两公开”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平台。

  6. 领导决策参考分析系统。开发领导决策参考分析系统,通过软件抓取相关业务系统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领导批示、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等数据进行有效管理,为政府及时提供各种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的信息数据。

  领导决策参考分析系统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广西“一服务两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项目。

  加大推广广电网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中的运用,依托广西广电数字电视系统和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整合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资源,建立面向全区所用数字电视用户的广西“一服务两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信息。

  广西“一服务两公开”有线电视信息发布平台项目由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可参照自治区的建设模式结合实际独立建设。

  (四)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专项系统建设项目。

  1. 互动式投资资讯平台。充分发挥招商、投资等政务服务资源优势,建设互动式投资咨询平台(包括内容管理系统、在线互动系统、在线咨询系统、商机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论坛系统等),向企业和投资者提供系统、专业的政务咨询、投资资讯、商机配对、信息交流等投资服务。

  互动式投资资讯平台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2. 全区招商项目资源信息系统。整合全区项目资源,对全区的招商项目资源统一建立项目数据库、政策数据库、资源数据库,开发全区招商项目信息系统、内容管理系统、招商项目查询系统及数据交换系统等,实现统一发布、查询和资源共享,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服务。

  全区招商项目资源信息系统由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

  3. 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管理平台。依托广西电子政务外网,推进自治区、市、县、乡镇四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建设,建立全区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管理平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并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与电子监察平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管理平台由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4. 自治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建设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实现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全程动态监督,保障资金及时规范拨付,有效实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自治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系统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

  5. 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工程项目。以规划建设用地供给信息监测为基础,整合房屋权属信息和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重点建设全区城镇住房信息化工程系统,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和质量安全监管、住房配给信息、互助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监控以及投资性住房需求的监测。推进住房保障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业务管理,实现相关政务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加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政务公开和信息支持,增强全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全区住房保障信息化工程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安全工程。

  加强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立全区“一服务两公开”网络信任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监管体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在“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项目的需求分析报告和建设方案中同步落实等级保护要求,制定实施与业务应用紧密结合、技术上自主可控的信息安全方案,并配套相关技术防范措施。

  全区“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安全工程由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自行组织实施。

  二、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2-2013年6月月底前)。

  各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项目需求分析,编写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加强沟通,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重点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全面建设阶段(2013年-2015年6月底前)。

  各项目牵头单位按照《规划》要求,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制定项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逐年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末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2月底前)。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各项目牵头单位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果、经验和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把“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抓督促、抓落实,确保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

  (二)加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电子政务项目审批流程,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学习和借鉴行业内的先进经验,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确保重点项目按期完成。

  (三)建立项目建设考核机制。

  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纳入自治区绩效考核范围,每年由自治区“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评比,对实施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内部刊物、简报等载体,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展的报道,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项目建设工作,营造“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化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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