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安监局、省安科中心: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恢复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等事项的复函》(安监总厅规划函〔2013〕82号)意见,从2013年5月29日起,恢复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安达)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号:APJ-<国>-499)。南昌安达可恢复开展与评价资质有关的安全评价活动。
请各单位继续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严格审查各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督促各机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作用。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