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度经济和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4    浏览次数: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6号)要求,为做好今年的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对申报材料的要求仍按照《关于印发报送2004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鲁人职字〔2004〕6号)的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呈报部门在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3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3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有效的成绩合格证、放宽职称外语成绩审核表、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免试、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等材料,按照《申报人员花名册》(由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程序自动生成)的顺序单独整理好,以备报材料时首先审核,申报人员的档案材料装箱顺序应与《申报人员花名册》的顺序相一致。

  今年继续实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各呈报单位应提前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软件使用事项(联系电话:0531-86162904,联系人:李君;0531-86062647,联系人:宫岩)。

  二、专业测试内容及办法

  为全面了解申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省经济专业、工程技术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高级经济师和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实行先测试后评审的办法,测试成绩作为评审重要依据提交高级评审委员会。高级经济师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办法,考试内容主要是:经济专业基础知识和近年来国家经济政策等,不指定教材和考试大纲。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测试采取专业答辩的办法,先由申报人进行业务自述,后由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业务自述提出问题,进行现场专业答辩。专业测试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呈报单位通知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三、其他问题

  1、严格执行标准条件。各单位要认真执行鲁人社发〔2010〕48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申报的标准条件和程序。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经济师资格,申报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依据学历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者相近,申报人员须同时符合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年限等其他标准条件。事业单位要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组织申报。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不再推荐评审。

  2、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呈报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凡是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呈报材料的单位应提前与高评委办事机构联系,约定时间,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3、接收材料时,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报送材料时,请一次性把所有材料整理好,不再接收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4、关于专业测试。根据评审工作日程安排,今年的专业测试工作不再安排补考。

  5、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总体部署,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见附表2。

  报送材料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41号,联系电话:0531-86938870,联系人:刘克征。

  附件:1、2012年度经济、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2、2012年度经济、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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