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浏览次数:2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已通过局长办公会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天津环境保护面临着“发展和减排”双重压力,环境保护工作要优化经济发展方式,构筑生态宜居高地,贯彻好胡锦涛总书记“建设独具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宜居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天津社会和谐发展,需要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的环境保护人才队伍。根据《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环保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结合天津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状况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构建和谐天津、加快滨海新区建设的需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人才观,紧紧围绕天津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特别是巩固创模成果、建设生态城市对环保人才的需求,坚持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注重人才的吸引、培养和使用,加强人才资源开发,改革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高人才综合素质,为天津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环境保护“十二五”人才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人才队伍状况有所改善

  “十一五”期间,市环保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人才队伍、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得到迅速发展。人才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到2010年底,市环保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达到586人;人才队伍学历层次明显提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555人,占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总数的94.8%,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45人,占24.8%;人才年龄结构进一步改善,35岁以下人才268人,占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总数的45.7%;36至45岁的152人,占25.9%;46至54岁的110人,占18.8%;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结构得到优化,市环保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共409人,其中高级职称143人,中级职称170人,环保领域正在成为人才的聚集地之一。

  (二)各类人才得到合理使用

  坚持把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用作为衡量干部教育成果的重要依据之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选拔和使用工作。“十一五”期间,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根据污染减排和生态市建设为重点的环保工作需要,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程序,共提拔处级干部47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6人次,4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提拔科级干部93名;选派16名干部支援全市大项目建设,交流到外系统挂职干部13名。为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市环保局与河北工业大学建立了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点;共有7名高级工程师分别担任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大、天津城建学院的硕士、博士生导师。在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等专业人才密集型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达到了60%以上,使高层次环保人才拥有施展才华的舞台。

  同时,局党组高度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着力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有意识地把素质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放到关键岗位上,主动给他们压担子、派任务。通过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市委帮扶服务组活动、挂职等方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进行锻炼,放手让他们挑大梁,使其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为他们积累经验搭建平台。“十一五”期间,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共选拔12名45岁以下优秀青年干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35岁以下科级干部人数为50名,进一步优化了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梯次结构。

  (三)人才培养工作扎实有效

  “  十一五”期间,全系统针对牢固树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科学人才观,立足当前、着眼发展,发挥自身优势,挖掘人才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培养工程”。

  一是围绕巩固创模成果和建设生态城市各阶段任务,举办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和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噪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培训全面开展。同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环保部专业培训,不断丰富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二是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依托国家环保部、市委党校、市人事局、有关高等院校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培训载体,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在专业技能培训方面,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优势,认真组织科研项目,选配发展潜力大的年轻科研人员配合博士后进行课题研究工作,在“86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研究工作中,培养了复合型的高水平环保科技人才。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方面,我局先后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签订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项目与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在重大环境科技项目联合攻关、环保科技成果推广示范、推动学术交流、培养高水平人才等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

  三是注重借助国际交流合作拓展人才培养领域,每年都把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派到国外、境外进修、学习、培训,连续多年举办“中日天津市环境保护研修班”,并有200余人取得了ICETT(日本国际环境技术转让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人才成长和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快车道”。

  (四)人才引进力度不断加大

  着眼于履行参与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等职能的需要,坚持做到只要是对环保工作有利的人才,就大胆地引进。

  一是继续探索“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建立并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环境工程评估专家库”、“核与辐射管理专家库”、“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库”,使分布在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的有关专家能及时、有效地参与和指导环境保护工作。二是为了更广泛地吸引优秀人才,主动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了联系,把选才渠道延伸到了源头。三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方法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录用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一五”期间,市环保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引进各类人才12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1名,硕士研究生52名,大学毕业生66名,充实了一线环境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十二五”环境保护人才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五年是天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努力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为环境保护人才集聚和发挥作用提供了载体;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也为环境保护人才的使用提供了空间。另一方面,“十二五”时期是天津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也是天津生态市和生态宜居高地建设的重要时期。天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带来的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增加,生态宜居高地建设对环境质量要求更 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加剧,复合污染问题凸显,改善环境质量和防范环境风险压力进一步加大,都为环境保护人才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亟待加大,人才教育培训任务也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面临的问题

  尽管“十一五”期间环保人才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等重要环保工作的需求相比尚有一定差距。

  一是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亟待充实。“十二五”期间,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将有76名环保人才退休。其中,硕士1人,大学本科27人,大学专科36人;局级党政领导人才6人,处级16人,科级2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27人,中级职称13人,为“十二五”环境保护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二是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梯次有待优化,中青年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专家培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党政管理人才方面,到2010年底,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党政管理人才共70人,其中博士7人,占处级党政管理人才总数的10%,硕士11人,占15.7%;35岁以下的1人,占1.4%。科级党政管理人才共155人,其中博士2人,占科级党政管理人才总数的1.3%,硕士23人,占14.8%;35岁以下的38人,占24.5%,干部队伍有待进一步年轻化、知识化。

  三是领军环保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相对匮乏。到2010年底,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3名,其中2名将于“十二五”期间退休;7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也将于“十二五”期间退休。

  四是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亟待引进,部分人才队伍专业需多样化。由于核与辐射、自然生态保护、财务管理等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取得高学历、具有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倾向于选择薪酬更高、职业发展更快、专业支持更丰富的单位就职,要引进专职的高学历、高水平人才十分困难,核与辐射、自然生态保护、财务管理等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的人才急需补充。随着环境科学研究领域业务范围的不断拓展,各项资质更加强调对大量具有执(职)业资格和特殊专业人员的配备需要,因此,急需引进能源、化工、气象、水文地质地下水、海洋环境等相关专业人才,使环境科研、环评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多样化,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和新需求。

  五是人才培养激励机制有待完善。缺乏相对健全和完善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就容易导致现有人才缺乏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人才的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不够强,人才成长缓慢。

  六是人才队伍管理体制上有待健全。环保系统实行的是以地方党委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市、区(县)对环保人才队伍建设标准的实施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受到一定制约。

  三、“十二五”环境保护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观念,立足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战略要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以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力突出的环境保护人才队伍为目标,以高层次创新性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基层实用人才为重点,加大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统筹推进各类环保人才队伍建设,为天津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优化发展。把优化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环境保护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在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人才结构,确保人才总量、结构和素质与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相适应。

  2、以用为本。把充分发挥各类环境保护人才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环境保护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使创新智慧竞相迸发。

  3、高端引领。充分认识高层次人才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引领作用,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加强对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带动引领各类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协调发展。

  4、整体开发。加强人才培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更新和理想、信念、道德教育,关心人才成长,鼓励和支持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三)规划目标

  用五年时间,建设一支数量日渐充足、素质更加优良、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日益突出的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立并完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环境保护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体制机制,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鼓励学习的氛围更加浓厚,人才队伍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知识水平等素质得到较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数量和急需紧缺人才数量有所增加,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

  ——在人才规模上,“十二五”期间,人才总量继续保持稳步增长,逐步建立起一支与天津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基本相适应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15年底,局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总量达到688人,比2010年底增加102人。

  ——在人才素质上,在继续强化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逐步提高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到2015年底,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其中博士达到5%以上,硕士达到30%以上。各类人才人均年脱产学习时间累计达到12天以上。

  ——在人才结构上,天津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分布更加合理;专业、年龄结构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趋于合理,重点业务领域、急需紧缺专业的环保人才建设得到加强。到2015年底,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具有高、中、初级职称人才比例达到3:3:4。

  未来五年,环保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一定进展,人才开发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党管人才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人才的教育培养、吸引集聚、管理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高效;人才平台进一步拓宽,人才发展的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的基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各类人才干事热情得到充分发挥,人才创新和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十二五”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机关管理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

  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的科学决策水平和服务管理职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党政人才队伍。到2015年底,局机关人才总量达到102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9%,其中博士达到6%,硕士达到29%,35岁以下人才达到32%,36—45岁的达到23%。

  具体举措:

  (1)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结合形势任务发展和环保工作需求,制定具有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的教育培训,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的制度。增加干部教育培训频次,定期召开集体学习会,举办报告会、学习论坛,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意识,不断丰富教育培训内容。继续落实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制度,经常性地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坚持贯彻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制度,加强青年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教育。加强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和任职培训制度,按要求开展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基础工作。

  (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局机关评比表彰工作制度,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全程跟踪、重点培养先进典型的机制,充分运用评比表彰的激励、促进作用。着力做好为重要岗位、基层岗位上政治过硬、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干部职工提供进修机会。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制度,促进局机关人才队伍知识更新,鼓励中青年公务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管理能力。

  (3)建立人才发展机制。按照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能岗匹配的选人用人原则,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建立招录、培养、选拔、任用的良性人才发展链。建立35岁以下青年干部人才库,补充局、处两级后备人才库,坚持干中锻炼、干中考察、干中培养干部机制。完善人才交流制度,制定局机关干部挂职锻炼、调任制度,加强局机关与监察总队干部交流,选派局机关优秀干部到区县环保局、直属单位挂职锻炼,选拔优秀的直属单位干部调任到局机关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在选拔任用中,兼顾考虑工作在基层岗位时间较长、年龄较大的干部,以及政治坚定、品德优秀、业绩突出、敢于创新、踏实勤奋、可塑性强的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干部。创新培养方式,通过与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或院校开展合作,推动环保重点工作落实,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

  2、环境监察执法人才队伍

  发展目标:

  按照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和守法保障人才队伍建设,构建一支“数量与任务匹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行政监察执法人才队伍。到2015年底,市局环境监察执法人才总量达到66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其中博士达到2%,硕士达到20%,35岁以下人才达到61%,36—45岁的达到25%。

  具体举措: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全体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运用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更加适应新时期环境执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人才的依法行政能力、服务经济发展和保障群众环境安全能力。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配齐应急人员、设备,招录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学历人员,提升环境应急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综合反应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培训,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达到100%。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环境科研人才队伍通过公开招聘等竞争性选拔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引智途径,重点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需求;培养、引进各专业领域的领军人物、高层次科技人才和短缺专业技术人员,以提升环境科研总体水平,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发挥支撑作用。到2015年底,局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人才总量达到184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3%,其中博士达到16%,硕士达到45%,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46%,中级职称达到46%,35岁以下人才达到43%,36—45岁的达到45%。环境科学研究院在院博士生导师达到3人,硕士生导师达到6人;博士后工作站累计进站人数达到10人以上。

  环境监测人才队伍突出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领域带头人和复合型人才,努力打造人才衔接有序、梯次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使人才素质大幅提升,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实现环境监测与科研技术水平整体提高,在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保持前列并逐步进入国际前沿。到2015年底,局环境监测中心人才总量达到178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4.6%,其中博士达到1.1%,硕士达到32.5%,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38.7%,中级职称达到42%,35岁以下人才达到47.7%,36—45岁的达到33%。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人才队伍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求实创新,使人才体制、机制和制度能够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环保工作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新形势的需要,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使人才总量进一步增加,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科研发展形成梯队,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底,局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人才总量达到28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2%,其中博士达到7%,硕士达到39%,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64%,中级职称达到32%,36—45岁的达到61%;局环境影响评估中心人才总量达到10人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100%,其中博士达到20%,硕士达到20%,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40%,中级职称达到30%,35岁以下人才达到50%,36—45岁的达到30%。

  加强环境信息中心建设,通过强化政府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带动环境信息人才的培养。到2015年底,局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人才总量达到32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0.7%,其中博士达到3.1%,硕士达到31.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25%,中级职称达到40.7%,35岁以下人才达到68.8%,36—45岁的达到15.6%。

  环境宣教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得到初步改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人才自主开发能力明显加强,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到2015年底,局环境保护宣教中心人才总量达到24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2%,其中硕士达到25%,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13%,中级职称达到21%,35岁以下人才达到42%,36—45岁的达到29%。

  具体举措:

  (1)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对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加强监督,切实提高投入效益。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和科研奖励基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列入计划的重点人才培养及人才专业培训;用于对获得科研成果、成功申请专利技术、取得各种执业(职业)资格、在省市以上级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优秀论文等在各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

  (2)加快人才和智力资本集聚步伐。“十二五”期间,贯彻公开招聘的原则,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引进的政策措施,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同时,不断探索人才智力柔性引进机制。设置“客座院士”、“客座首席专家”、“客座高级工程师”等职位,以及建立环保科技专家库,面向国内外吸引高层次、急需人才。

  (3)以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地培养中青年技术骨干, 最大限度激发各层次人员积极性,使他们在有利于发挥其专业特长和特点的岗位上,承担重大攻关课题、重点产业和重要项目。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积极培养中青年优秀科技精英;完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柔性引进机制,健全科研队伍创新创业的使用和激励制度,从而造就一批能科研、能开发、能操作管理的实用人才。

  (4)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大在环境工程、化工、水文地质、海洋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热能等专业领域人才开发力度。

  (5)加强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一是搭建重大项目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平台,选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重大科研项目和重点实验室研究工作中实践锻炼,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二是搭建培训基地提升平台,实施“走出去”战略,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创建境外培训基地,使高层次人才拓宽国际视野,增强战略思维能力。三是搭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鼓励支持高端专业人才在科研创新实践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6)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完善人才的培训制度,建立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把人才培训和培养选拔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培训,鼓励在职继续教育。在职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1次的业务培训和1次其他与工作内容相关的培训。同时,把人才培训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人才培训激励机制,提供经费支持,引导和鼓励人才针对自身发展方向和工作需要参加考试、培训和学习,激发人才继续学习教育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才的学习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建设

  发展目标:

  未来五年,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重点加强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源、化工、气象、化学、生物学、水文地质、海洋环境、生态学、仪器分析、环境工程、环境管理、信息技术、地质、地理信息系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开发,满足环境保护工作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到2015年底,局辐射环境管理所人才总量达到2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4%,其中博士达到8%,硕士达到16%,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52%,中级职称达到36%,35岁以下人才达到20%,36—45岁的达到48%;局自然生态保护区管理处人才总量达到14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85%,其中硕士达到14%,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21%,中级职称达到43%,35岁以下人才达到29%,36—45岁的达到36%;局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人才总量争取达到25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2%,其中硕士达到5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达到28%,中级职称达到44%,35岁以下人才达到80%,36—45岁的达到8%。

  具体举措:

  围绕环境重点急需专业发展趋势,提高对社会需求的反应能力,集中资源,加强紧缺人才需求预测,积极与高等学校学科联合,优化专业设置,发布重点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重点领域人才分配激励办法等措施,通过项目带动、联合培养、出国培训、建立培养基地等新型模式,大力引进和培养未来环保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力争“十二五”期间,使紧缺专业的人才,基本满足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

  五、“十二五”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才工作领导,加大人才发展投入

  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深化对人才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领导。全系统要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目标责任制,使全系统领导干部不断强化“爱才之心,识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艺”,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人才,热心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创新机制吸引人才,从感情上贴近人才,精心爱惜人才,诚心使用人才,用心留住人才。加大对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投入。要把人才的培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建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人才和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积极选用好人才,让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华

  深化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打破部门、单位限制,不唯学历,不唯资历,重能力、重业绩,严格按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决定干部任免,不拘一格用人才,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要淡化身份标准,强化岗位标准,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程序。逐步形成各个层次的“荐才”制度,广泛发掘人才资源。对于推荐及自荐的科技人才,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和科学配置。

  (三)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通过多种方式和优惠政策,做好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重点引进紧缺的高级专家和高层次专业技术骨干。用适当的物质待遇吸引专业技术人才,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逐步参与收益分配。对引进的各类人才,要兑现有关政策和规定的待遇,并积极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一是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搞好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各类高学历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有计划地安排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才,参加相应专业的培训和学历教育,更新知识或取得更高层次的学历。二是抓紧培养一批环境保护尖子人才。积极为国家重大专项863、973和公益项目等天津市重点项目、科研课题配备人才,依托硕士、博士生培养点和博士后工作站,搭建产学研管一体化育人平台,为重点人才选重点项目,建立人才与科研课题的对接机制。扩大学科领域,培养一专多能、多专多能的具有交叉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专家帮教指导制度,鼓励、支持各类专家指导和培养高层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建立人才培养全过程跟踪评价体系,根据人才培养的阶段性成效及时调整培养方法和内容,确保人才素质可持续提高。三是加快环境保护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天津市中青年授衔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千百万人才”的选拔、培养和推荐工作。注重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结合科研业务发展的重点领域,有计划地重点培养一批有前途的中青年技术骨干,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重要项目研究。同时,继续加强与国内外环保领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加强环保新理念、新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加速环保人才的成长。有计划地选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专家参加重点科研、工程项目特别是高新科技项目的实践活动,使他们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五)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环保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建立人才公平竞争机制。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党政人才评价原则。探索进行分级分类考核办法,制定各类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人才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加快建立重实绩、重贡献、以业绩为取向的有利于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收入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充分体现创造劳动的价值。要充分发挥职称的评聘导向作用。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优先认定相应的职称。

  (六)建立环保人才资源信息采集体系,积极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建设环保人才信息网络和环保人才资源信息采集体系,定期发布环保人才供求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以及人才资源开发的其它信息。加强人才统计分析。建立与高校定期联系制度,掌握环保人才的毕业情况,建立人才供求联系机制,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多层次、分类型的环保人才资源数据库,为引进环保人才、用好高层次人才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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