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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广西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县公示

发布日期:2013-08-30    浏览次数:2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桂财农〔2013〕149号)及《广西201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小型公益设施建设项目县竞选评审办法》,自治区财政厅和扶贫办于2013年8月11-12日对我区连片特困区域中符合竞选范围的革命老区县开展项目县竞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老择优等原则,组织有关专家经过对参选县申报材料初审、评审及现场竞选陈述评分等相关程序,评选出7个项目县,分别为:凤山县、东兰县、天等县、三江县、大化县、凌云县、龙胜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3年8月28日至2013年9月3日。在此期间内,对所公示的项目县如有异议,请报书面材料至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或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自治区财政厅 吴晓青,0771-5331691;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 邓海莲,0771-5313850)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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