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财政局、农工办(部、委),有关市、县(市)农委: 2014年,省里将农村经营管理、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家庭农场、市县农民合作社辅导培训和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等6个项目整合成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现随文印发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6),同时下达项目资金,请列入2014年相应预算支出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各地要根据省级项目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项目任务和资金额度,以市、县(市)为单位分项目整体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农经(农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省辖市审批后报省备案。该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验收、督查及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省辖市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批复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分别报省农委2份(计财处及相关业务处室或单位各1份)和省财政厅1份。今年是农民合作社(综合社)项目试点的第一年,常熟等3个试点地区(详见附件7)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发挥主动性,先行先试,自行制定具体项目实施方案直接报省审批,同时要适时总结经验,试点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调整。 二、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各地要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抽调技术骨干组成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进度。同时,各市、县农业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三、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级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资金用途和拨付要求,规范使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省级补助资金用途,不得以管理费、工作经费等名义截留、挪用、骗取项目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迟拨付项目资金。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项目督查和验收的重要内容,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将绩效管理意识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在编制具体项目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制定绩效目标值(详见附件8),使项目实施能够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并适时检查项目绩效完成进度。 附件:1.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安排汇总表 2.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3.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土地规模流转项目实施方案 4.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5.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家庭农场项目实施方案 6.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市县农民合作社辅导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7.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民合作社(综合社)试点项目明细表 8.2014年省级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项目绩效指标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