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5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2012年度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进行业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凡今年已被省农业高评委受理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经济师材料的人员,均应参加业务考试。申报中级且材料已被省农业厅农业中评委受理的,一并参加。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专业附后。

  二、考试内容、专业及方式

  业务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分农学、土肥、农业环保、农村能源、植保、果树、蔬菜、花卉、茶叶、农经、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14个专业,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农业基础理论、政策法规等知识,分析、判断、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综合能力。卷面满分100分,其中填空题10分、选择题20分、简述题30分、综合论述题40分。参考资料为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基础理论)读本》以及涉农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政策文件、农业新技术等内容。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为11月10日下午14:30-16:30。地点在济南市技师学院商贸分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马鞍山路48号、省体育中心南邻。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至英雄山文化市场站下车,西行20米路南;长途汽车总站乘4路、35路公交车至八一立交桥南站下车,换乘34路公交车至英雄山文化市场站下车)。

  四、考场纪律

  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为切实维护职称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对考试中作弊违纪者,没收试卷,试卷作零分处理,张榜公布,取消三年内申报资格,并按程序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申报人员,以便申报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申报人员如发现单位名称、考试专业等内容有误,请于11月5日17:00时前,将更正申请传真到省农业厅人事处职改办,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2352840(传真)。

  (三)请申报人员于11月9日下午至10日上午11:00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济南铭座饭店(体育中心店)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地址:济南马鞍山路13-1号,济南市技师学院商贸分院西行20米路北),他人不得代领。申报人员需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凡准考证与身份证不符的,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四)业务考试结束后不再安排补考。

  附件:2012年度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参加业务考试人员名单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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