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技〔2013〕512号
各市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定,确认广西北斗星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5家企业技术中心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助。补助和授牌时间另行通知。
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技术中心经费实行收支独立核算,按国家税务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发税[2008]116号)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手续。技术中心所在企业于每年1月2日,7月20日以前在线填报企业技术中心创新情况表( http://202.85.212.133 ),累计两次未报送的企业将被取消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