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组发【2012】7号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干部(人事)处,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已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5月31日
四川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根据国家《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围绕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推进培训培养、我省高技能人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高技能人才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底,我省技能人才达到223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53.5万人,分别比2005年底增长13%和18.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重已从2005年的22.8%提高到了2010年的24%,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进一步改善。
2.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截止2010年末,全省有技师学院、高级技校18所,国家重点技校22所,有高级技工班学生1.5万人;高职院校46所,在校生人数达27万人;有具备高技能人才培训资质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82所,年培训近20万人。全省建立了15个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多数大中型企业建立有职工培训中心,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凸显。
3.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得到加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化鉴定、企业评价、院校资格认证等多元评价机制基本形成。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成为评价劳动者技能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开辟了通道。
4.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明显改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以“首席技师”、“特聘技师”为代表的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开始建立,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培训、鉴定、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从省到地方(行业、部门)和企业的高技能人才评价表彰体系逐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被纳入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和“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的选拔范围;技能竞赛和技术比武活动蓬勃开展;尊重技能人才、尊重技能劳动、尊重技能创造和学习技能、掌握技能、运用技能的社会氛围渐渐形成。
“十一五”期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相比,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高技能人才总量短缺,结构不尽合理,领军人才匮乏并呈老龄化趋势,一些职业存在技能人才断层危机。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总体不足,不少地区无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一些企业未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培养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缺乏经费保障。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结合的紧密度不够,培训模式、内容、师资力量难以充分满足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四是对高技能人才的认识仍有待提高,“重学历、轻技能”、“重使用、轻培养”等观念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高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窄、待遇偏低、地位偏低。
(二)面临的形势
1.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强劲。未来十年是四川经济发展的关键期,实施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以及建设天府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迫切需要一大批高素质技能人才作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迫切需要优化和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素质。加快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迫切需要一大批掌握现代服务技能的技能人才。发展低碳经济和绿色产业,迫切需要培养一批相关领域的技能人才。
2.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对加强高技能人才素质培养提出新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对高技能人才素质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需要建设一支掌握核心技术、具有精湛技艺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生产和服务过程的科技含量将逐步提高,具备高超技艺、良好理论和技术知识素养,一专多能的高技能人才成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需求主体。
3.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对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将长期存在,劳动者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匹配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迫切需要大力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就业的增长和稳定。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活用好高技能人才为根本,建立健全培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科学、使用和激励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调节。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同时发挥政府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构建政府与市场功能互补的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
——服务发展,适度超前。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围绕发展确立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匹配。对重点领域、高技术领域的高技能人才,做到超前预测、超前规划、超前培养,使高技能人才储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高端引导、整体推进。注重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以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推动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带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经济组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机制、优化环境。着力完善高技能人才开发的工作机制和技能成才的激励机制,强化与高技能人才开发有关的培训资源开发和培训机构能力建设,改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四川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建立一支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规模适度、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梯次发展,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
1.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明显提升
到2015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52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66万人(高级工51万人、技师12.5万人、高级技师2.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6%左右。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力争达到50%。
到2020年,全省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85万人,高技能人才达到80万人(高级工59.5万人、技师16.8万人、高级技师3.7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8%左右。拥有特殊操作法或技能革新、发明专利的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力争达到80%。使高技能人才数量同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基本相适应,高技能人才结构和素质同产业、行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
2.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1)围绕建设现代加工制造基地、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每年培养、引进200名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工艺改造、技术革新和重大项目实施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2)统筹社会优质资源,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到2020年底前,全省建成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2015年底前,建成30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进一步推动行业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4)改革培养模式,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5)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类型多样、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公共实训基地。(6)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制度。(7)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8)依托中华技能大奖、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全国技术能手、四川省技术能手和其他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底前,全省建成50个左右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专家达到100名。(9)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系统。
3.高技能人才开发的政策环境得到根本性改善
政府、企(事)业单位、院校和培训机构及劳动者在职业培训和技能开发方面的权利、义务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进一步加大。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初步贯通。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进一步健全,高技能人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政府推动、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参与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新知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培训。推动职业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通过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深化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在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建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通过企业、社会、政府投入等多种筹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各类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和其他劳动者提供公益性、高水平、高技能实训和技能鉴定等服务。
(二)完善公平公正、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实施办法,改进考核模式、规范流程,强化质量监督,加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构建和完善能够体现科学人才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三)构建有效激励、充分保障、合理流动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与高技能人才特点相适应的人才使用制度和薪酬制度,激发高技能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关键岗位设立“首席技师”职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探索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使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出国进修、休假、体检等方面享受与工程技术人才同等待遇。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机制,加大从外省市引进符合四川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行业紧缺、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对拥有特殊技能、我省发展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等特殊政策予以引进。
(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新的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体系,逐步健全企业、行业、地区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体系。通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和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和树立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使“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重点项目
(一)高技能人才开发项目
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和振兴的需要,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素质提升。重点加大“7+3”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新技师培训力度。省重点支持5万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趋势,主要围绕“7+3”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依托一批管理规范、技术先进、技能人才密集的大型骨干企业,选择一批规模大、水平高、设施完善、设备先进、特色鲜明,以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为主要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在大中城市和重点行业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1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2015年底前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0个,基本形成覆盖重点产业和中心城市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
(三)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城市,根据本地区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设一批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公益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围绕建设重要战略资源开发基地、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选择技能含量较高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能源电力、油气化工、钒钛钢铁、汽车制造等产业,依托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骨干企事业单位、行业研发中心以及重点职业院校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5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立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价值实现及代际传承推广机制。
(五)青年技能就业培训项目
适应产业结构升级、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促进青年就业、成才的需要,发挥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主体作用,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退役士兵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争使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引导更多劳动者走素质就业、技能成才道路。
(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项目
引导并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针对岗位需求和职工特点,开展多层次、多样化培训,通过脱产半脱产培训、岗位练兵、岗位培训、班组长培训、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企业新录用职工和在岗职工的岗位技能;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
五、政策支撑
(一)研究制定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技工院校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深入实施校企合作,不断推进一体化教学改革,规范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增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吸引和稳定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人才长期从事技工教育。加大对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的投入,不断完善规划布局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著的技工教育培训体系。
(二)研究制定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管理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和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技能竞赛获奖直接晋升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公布一批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积极发掘高技能人才掌握的绝技绝招,探索进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
(三)研究制定《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引导和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机制。选择部分工程技术类专业,探索开展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规定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试点;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执行。
(四)修改完善《四川省技术能手、培育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办法》,鼓励企业积极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聘请首席技师及特聘技师,加大对作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力度,构建由“四川省技术能手”、“四川省首席技师及特聘技师”、“四川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项目构成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体系。
六、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实施
1.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建立高技能人才资源调查统计制度,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为政府、行业和用人单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开发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健全基本信息数据,完善国家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
2.分解目标,落实任务。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工作责任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地区、部门、行业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高技能人才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顺利完成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3.强化激励,完善监督。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监督制度,各地区、部门和行业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建立监测指标体系、报告制度、跟踪检查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对工作主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明显、按期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经信、国资、中小企业、统计、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负责对高技能人才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各地区、部门、行业、单位要把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并与其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真抓实干,做出成效。
2.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渠道筹措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给予适当支持;对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师资培训、教材开发等所需工作经费予以支持。各级发改、教育、财政部门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应对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予以支持。进一步落实“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1.5-2.5%用于职工教育”的政策,并确保其中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提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外人士对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捐赠和其他支持。
3.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实施本规划的重大意义和规划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和举措,大力宣传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迹,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为促进高技能人才成才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