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环保综合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7    浏览次数:3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

鄂环办[2014]192


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环保综合信息共享平台

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环保局,省环保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深入推行环保电子政务,加强环保信息共享,提高环保行政效能,降低环保行政成本,推动环保改革创新,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环保系统开展环保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建设内容

平台采用“统一开发、集中部署、三级应用、分级管理”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模式,面向全省环保系统,以内网门户站群、公文传输交换、统一用户管理与身份认证三大子系统建设为核心,实现省、市、县三级环保系统内部信息发布,省、市二级环保电子公文交换和电子印章,现有应用系统单点登录、用户整合和应用集成,内网信息全文检索以及办公助手系统(内部邮箱、领导日程、会议报名、短信平台、及时沟通)等功能,满足全省环保系统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协同办公和应用融合等需求。

二、实施计划

目前该项目已启动,并完成初步需求分析工作,进入系统设计阶段,计划于8月完成软件开发,9月开始测试运行并开展培训,10月正式上线运行。

三、职责分工

该工作由全省环境信息化(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厅办公室统一协调,省环境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和各市州环保局共同参与建设。具体分工如下:

(一)厅办公室负责系统建设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督促考核,提出首页栏目设计和公文传输系统需求意见。

(二)省环境信息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组织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安装调试、测试运行、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单位负责收集本部门的人员信息,组织本部门应用系统集成工作,提出本部门栏目设计意见,对整个系统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加系统培训,应用该系统。

(四)各市州环保局负责收集本市及区县环保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信息,组织本市环保应用系统集成工作,提出本市及区县平台栏目设计意见,对整个系统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本地系统培训,推广应用该系统,并负责后期本地站群的用户和信息管理。

四、近期工作任务

(一)请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于711日前将如下信息(电子版)报送省环境信息中心:

1、收集本部门的人员信息,填写并报送《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

2、根据《应用系统集成说明》(附件7),协调本部门应用系统开发商,确定本部门哪些应用系统具备条件能够并需要纳入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系统,并收集这些应用系统的信息,填写并报送《应用系统基本情况调研表》(附件3)和《应用系统账户信息采集表》(附件4)。

3、提出本部门栏目设计意见,填写并报送《省厅和市州部门子栏目需求调研表》(附件5)。

(二)请各市州环保局于718日前将如下信息(电子版)报送省环保厅:

1、报送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一名。

2、报送市本级及所辖区县的平台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管理、系统运维)、平台信息管理员(负责平台首页等全局栏目信息维护)、公文收发管理员(负责电子公文收发和电子印章),各两名。

3、收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环保部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信息,填写并报送《组织机构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和《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2)。

4、根据《应用系统集成说明》(附件7),协调本地应用系统开发商,确定本地哪些应用系统具备条件能够并需要纳入统一用户管理和身份认证系统,并收集这些应用系统的信息,填写并报送《应用系统基本情况调研表》(附件3)和《应用系统账户信息采集表》(附件4)。

5、提出本辖区各级栏目设计意见,填写《市州和区县首页栏目需求调研表》(附件6)和《省厅和市州部门子栏目需求调研表》(附件5)。

联系人:郭鹏飞

  话:027-87167147

  箱:guopengfei@hbepb.gov.cn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73


 

    鄂环办[2014]192号【附件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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