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05    浏览次数:2

  各市科技局: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科技部、国家发改委等18个部门联合推动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验试点工作,其目的是通过综合试验示范,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并为其它类似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验。近年来,我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现组织2012年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可以是设区的市、县(市、区),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等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在本市范围内居较高发展水平。

  (二)实验区的发展目标和实验主题明确,具有地方特色和较强的典型性、示范性和引导性。

  (三)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实验区工作已被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加快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制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科学、可行。

  (四)目前尚没有国家、省级实验区的市可推荐1-2家单位申报;已有国家、省级实验区的市可推荐1家单位申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

  二、申报程序

  (一)由实验区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论证,省科技厅根据需要参加评审论证会。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及评审论证意见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组织实地考察。

  三、申报材料

  (一)当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省级实验区的报告及筹建工作汇报,包括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二)当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文件。

  (三)由当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并经法定机构批准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与促进实验区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四)由当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填写《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五)市科技局的推荐申报函(设区市人民政府申报实验区不用提交)。

  (六)专家评审论证意见。

  以上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11月20日前报省科技厅社发处。

  联系人:马文哲

  联系电话:0531-66777086

  附件:

  1、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

  3、山东省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11月1日

  附件:关于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2012附件12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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