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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关于“龙城英才计划”第三批领军人才引进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7-18    浏览次数:2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龙城英才计划”,常州市围绕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新兴产业,以更大力度引进海内外领军人才。现就“龙城英才计划”第三批领军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2年5月25日至2012年10月20日。

  二、申报办法

  创业人才通过“龙城英才计划网”(www.cztp.org)项目申报管理平台领军型创业人才申报端口,进行在线注册申报;

  创新人才由人才引进重点企业通过“龙城英才计划网”(www.cztp.org)项目申报管理平台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端口,进行在线注册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类领军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2、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带团队,到常州创办、领办科技企业;3、个人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不低于20%的股权;4、每年在创业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5、项目申报时,未在常州市注册落户,或注册落户6个月内。

  (二)创新类领军人才

  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海内外知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

  1、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技术跨越;2、与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并保证每年至少累计有6个月时间在企业工作;3、在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工作年薪30万元以上;4、申报时,未与常州市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签订聘用合同,或签订聘用合同6个月内。

  四、主要支持政策

  领军型创业人才申报后,常州市各级人才工作部门将此项目推荐给创投机构和常州市重点企业,推动战略合作,也可由人才本人直接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一)创业类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1、特别支持项目(A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前沿水平、具有突破性产业发展前景,并且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合作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以上),给予10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2、重点支持项目(B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有广阔产业发展前景,并且与创投机构合作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创投机构股权投资500万元以上),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融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3、孵化支持项目(C类项目):对技术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但暂时未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成功的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经技术评审和面谈评估,给予前期资金100-300万元的孵化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并可享受本项(三)中规定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培育支持政策。

  (二)国家“千人计划”创业可享受的特别支持政策

  1、对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股权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项目,给予10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2、对创投机构股权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项目,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300万元的创业资金、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3、对暂时未与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对接合作成功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项目,经面谈后,均直接给予前期资金300万元的孵化支持,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的创业场所和100的住所,并可享受本项(三)中规定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培育支持政策。4、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成功入选后,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三)领军人才创业企业享受的培育支持政策

  对注册落户5年内,已取得一定创业成效且发展前景广阔的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在获得创投机构5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后,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国家“千人计划”创业企业在获得创投机构1000万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后,给予500万元的国有资本股权投资和100万元的发展资金支持。

  (四)创新类领军人才可享受的支持政策

  经技术评审和面谈评估,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产业技术跨越的创新人才和团队,根据其所掌握技术的领先性、与用人单位在研项目的结合度、项目的发展前景等,给予20-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和10-30万元的落户奖励。

  (五)各类领军人才可同时享受的政策

  1、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中取得博士学位的核心成员,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个人。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创新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以及江苏省“333”和常州市“831”人才培养工程等。3、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江苏省和常州市级专家。4、领军人才创业企业、领军人才可享受常州市和落户地区的其他有关优惠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领军人才创业项目(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创业项目)在线申报,实时受理,第一时间向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推荐对接。对接成功后,及时办理股权投资和创业(发展)资金拨付手续,其他各类领军人才和项目于2012年12月完成相关评审工作并公布“龙城英才计划”第三批领军人才(项目)名单。

  (二)创投机构或常州市重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可根据领军人才创业企业发展情况分期到位。

  (三)详情请登录“龙城英才计划网”(www.cztp.org),查询人才政策,以及对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的支持政策,或来电、来函咨询。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23、24楼

  电 话:0086-519-85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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