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5〕341号
各区县科委(协)、科普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调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的社会公益作用,加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本市科普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二五”规划》以及《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申报2015年度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考核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列入《关于发布2015—2016年度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的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沪科〔2015〕337号),(下简称“科普基地”),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科普基地申请专项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
申报条件:
1、正常运行、向社会开放满2年以上;
2、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50天,其中:双休日应至少开放一天;
3、近2年内,按时完成科普基地年度检查;
4、近3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1、考核原则。科普基地的年度考核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
2、考核内容。科普基地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当年科普基地的组织领导、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基本设施建设和维护、活动开展、开放接待、参观人数、参与二期课改、社会影响及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及能力。
3、考核时间。统计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4、考核方式。科普基地的年度考核主要采取专家组会议和网上系统打分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组会议评审视实际情况,可采取访谈、现场考察、调阅档案记录(台账)等考核方式。专家考核及系统打分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达到一定分数线的科普基地给予相应资助。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今年考核和年度检查合二为一,将继续进行网上填报及审核。工作网站:http://kpgl.stcsm.gov.cn/进入《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登记表(2014版)》网上填写。
三、申报程序、时间
1、各科普基地根据考核通知要求网上填写填报《上海市科普教育基地检查(考核)登记表(2014版)》成功后,将书面材料(包括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区县科委(协)。
2、所在区县科委(协)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将专家评审意见汇总排序后,按规定的比例数,于7月30日前提交至市科委。
3、材料报送地址: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309室200001)
联系人:沈丽华电话:53080900-255,13601954826
邮箱:slh@stemc.sh.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