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禹城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环保检验项目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专家组的现场核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年11月1日至10日
联系电话:0531-66226692
传真:0531-86071045
邮箱:wukongchu@sdein.gov.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对禹城新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环保检验项目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专家组的现场核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年11月1日至10日
联系电话:0531-66226692
传真:0531-86071045
邮箱:wukongchu@sde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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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