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声明

发布日期:2014-05-09    浏览次数:3

  近期,群众投诉反映,个别房产中介机构在代理房产交易过程中,以与公积金中心有关系为由,向购房人提出可以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购房人按贷款金额的2%-3%收取代办手续费,这一现象对我中心的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向社会声明,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由申请人及配偶本人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和面签,由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具体办理。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人(购房人本人或配偶)个人住房贷款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及住房置业担保相关费用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和担保公司按规定收取。

  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从事不法谋利活动,我中心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借款人切莫轻信传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具体贷款政策可通过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lzgjj.com)或客服电话4560000了解。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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