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技字〔2012〕11号
有关市农业局(农委)、县(市、区)农业局,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12〕14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省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粮油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省厅制定了小麦、玉米、花生项目的省级实施总体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相关项目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省厅确定小麦推广项目于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实施,玉米、花生推广项目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实施。各项目县(市、区)及具体实施单位要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级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项目实施详细方案,科学落实具体实施地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关键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示范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各相关项目县(市、区)请于11月30日前,以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形式(一式4份),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并将电子版发至sdsnjz@163.com。
小麦项目联系人:鞠正春 电话:0531-83355244
玉米项目联系人:柴兰高 电话:0531-67866302
花生项目联系人:曾英松 电话:0531-67866303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邮 编:250013
附件下载:小麦玉米花生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