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管理办法》(鄂发改环资[2007]217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环资[2014]67号),经企业申报,所在市、州发展改革委初审,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审查,拟认定武汉市江夏区劳四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生产的128个产品(工艺)为湖北省2014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附件:湖北省2014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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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6月16日
- 湖北省2014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