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我厅决定对2014年度科普作品、展教具的研发与创作课题,实行以后补助方式进行财政经费资助。现将《2014年度科普作品、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实行后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课题的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2014年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13〕179号)文件要求,课题需提交《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课题申报书》(不用提交可行性报告)、“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完成情况表”以及所要求的附件材料一式3份;图书、电子读物、动漫及音像需提交作品3份(套);展教具不必提交实物,需提交有关材料及作品图片3份(套)。所报材料及实物等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课题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0月8~12日报送我厅(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科技厅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雷鸿雁 0771-2618463
附件:1.2014年度广西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实行后补助实施方案
2.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完成情况表(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12日
相关下载:
关于开展2014年度广西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2014年度广西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实行后补助实施方案.doc
附件2:科普作品和展教具研发与创作课题完成情况表(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