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30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本年度的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此次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通过科技厅进行申报。

  请国合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相关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见附件3和4)。

  二、申报要求

  自2015年起,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均须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注册并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1份)上报科技厅。

  三、申报时间

  国合基地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5月1日9:00至6月1日17:00。纸质版申请材料接收期限:即日至2015年6月2日,请各有关单位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电子版材料请发至以下邮箱: hnisc@163.com

  联系人:

  李红胜:0731-88988660

  但  莉:0731-88988853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233号科技大厦1006办公室

  附件:

  请各单位到中国国际科技合作网www.cistc.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1.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2.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3.1 《国际创新园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2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3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3.4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4.1  国际创新园认定流程

  4.2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认定流程

  4.3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认定流程

  4.4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流程

  湖南省科技厅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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