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转发国家
标准委关于征求第1批4930项强制
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卫计委、省畜牧局、省水利厅、省供销社、省档案局、省消防局、省工业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省地震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盐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批办意见(见附件),现将《国家标准委关于征求第1批4930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于2016年8月18日前,提出意见(格式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反馈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意见也请反馈)。
联系人:曲波024-23849482、郭志刚 024-31512627
附件:国家标准委关于征求第1批4930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