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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全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县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5-02-02    浏览次数:1

  2014年,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一特三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五百三千”产业发展计划,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产业扶持机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聚集升级,取得良好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为了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区各地推进现代农业、切实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宁政发〔2013〕11号),经过严格考核,自治区农牧厅决定,对2014年度全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平罗县等13个县(市、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为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区各市、县(区)农牧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扎实工作,推进全区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和现代农业发展。

  附件:2014年度全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先进县名单

  自治区农牧厅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2014年度全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发展先进县名单

  特等奖:平罗县      以奖代补200万元

  一等奖:利通区      以奖代补150万元

  原州区      以奖代补150万元

  二等奖:贺兰县      以奖代补100万元

  中宁县      以奖代补100万元

  青铜峡市    以奖代补100万元

  盐池县      以奖代补100万元

  西吉县      以奖代补100万元

  三等奖:灵武市      以奖代补50万元

  永宁县      以奖代补50万元

  沙坡头区    以奖代补50万元

  同心县      以奖代补50万元

  彭阳县      以奖代补50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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