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规:儿童泳池不得深过0.8米 禁设戏水设备

发布日期:2013-10-17    浏览次数:3

  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了《游泳场所国家标准》,新标准和原标准相比,增加了对儿童游泳池水深和设备配置的要求,规定儿童游泳池不得配置戏水设备。

  新标准规定,儿童游泳池的水深不得大于0.8米,并且儿童游泳池不应配置戏水设备。此外,水面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要设置2个出水扶梯,水面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游泳池应至少设置4个出水扶梯。更衣室与游泳池之间应设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消毒池长度应不小于2米,有效水深应不小于0.15米。

  标准还规定,水面面积250平方米以下至少配2个观察台、3名救生员,250平方米以上应按面积每增加250平米及以内增设1个观察台和1名救生员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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