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关于成立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06    浏览次数:2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有职必有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对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全生产协调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有关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各相关处室组成。

  组 长:欧阳万坤 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刘进文 副主任、党组成员

  胡树华 副主任

  成 员:雷培德 中小企业发展处处长

  郭 涛 规划和技术改造处处长

  尹传铭 产业政策处处长

  张 波 科学技术处处长

  周开斌 经济运行处处长

  王家斌 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葛天平 县域处处长(老干办主任)

  刘文忠 电力处处长

  邹进华 煤炭行业管理处处长

  郑岳嘉 机械汽车产业处处长

  艾金群 重化产业处处长

  段建民 禁化武办主任

  黄敏鸿 轻工纺织处处长

  张明涛 医药产业处处长

  王成祥 电子信息产业处处长

  董爱军 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熊兵舫 监察室主任

  王梅汉 行政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发展处,中小企业发展处处长雷培德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工作全局和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委务会议,研究部署本部门(系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全省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的重大工作措施;

  (三)切实履行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本部门(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四)认真履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职责,参与省安委会及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应急救援、事故调查、督查检查和调查研究等相关工作;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会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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