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01    浏览次数:2

沪国税进〔2015〕16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经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会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海关等单位联合评定,现将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名单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30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