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5-20    浏览次数:6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选择部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的通知》(农办财〔2015〕25号)文件精神,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根据各市申报推荐名单,经专家现场咨询及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决定推荐以下5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上报农业部、财政部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现予以公示:

1、华容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2、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3、屈原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4、大通湖管理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5、长沙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5月23日前向省农委计划处、省财政厅农业处提出,并说明异议的具体内容和理由。

联 系 人:省农委计财处  肖小波 电话:82243660

        省财政厅      王  君    电话:8516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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