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7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农工办(委、部)、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牧业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2014年,省里将高效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3个项目整合成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抓紧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围绕地方现代农业产业规划,整合资金和资源,向本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倾斜,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倾斜,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培育和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产业特色显著、规模集中连片、辐射带动力强、市场化程度高的现代农业产业带。

  二、项目申报工作由当地农业、农经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组织申报,其中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由各地农经部门牵头。各地要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项目申报前必须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要加强项目资格审查,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考评较差或有群众上访、举报且查实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各地要签署省级财政专项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详见附件5),对所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三、省根据耕地面积、产业规模等因素,结合项目实施情况,综合确定各市、县项目申报资金控制指标(详见附件2)。各地要根据产业特点和主要农产品保供需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在控制指标内申报项目,同时兼顾行业之间平衡。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升级改造和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建设等2类项目原则上参照2013年相应的项目控制规模申报;六大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地区所在市、县要从《江苏省集中连片经济薄弱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库中择优申报片区项目。凡超过控制指标申报项目的,省里将在筛选立项时对相应市、县采取扣减措施。

  四、省将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筛选立项。筛选立项时将更多考虑项目申报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和规范性,项目申报控制指标执行率、项目申报书质量(包括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以及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全省项目整体淘汰率为40%左右。对申报项目质量不高的,还将在正常淘汰的基础上继续扣减相应立项项目规模,以确保项目立项质量。对绩效指标“申报值”低于省定“基准值”(见附件3)的项目,立项评审时予以一票否决。

  五、所有申报项目均由市县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各县(市)项目由县(市)直接报省,同时报送省辖市项目主管部门;市辖区项目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省级单位直接申报。各地申报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涉及多个子项目的,必须以同一文件统一申报;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的,要以多个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杜绝分部门或将同一大类下的子项目单独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一经受理,省里原则上不接受变更申请。

  各市、县(市)需提供联合申报文件、项目申报汇总表、《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等。所有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报省农委计财处(2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还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将填写完整的《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电子稿发至邮箱chenh@jsagri.gov.cn,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0日,凡不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省里一律不予受理。

  省农委联系人:计财处陈华、施瑾025-86263714,农业局马建军025-86263632,园艺处杨意成025-86263449,畜牧局华棣02586263914,产业化指导处金顺明025-86263731,合作社处张亚平025-86263430,外事外经办王辉芳025-86263234;省财政厅联系人:农业处尤兆祥、王芃02583633155。

  附件:1.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控制指标表

  3.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绩效指标表

  4.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省级财政专项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6.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汇总表

  7.2014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引导项目申报所需附件清单

  附件1.doc 附件3.xls 附件4.doc 附件5.xls 附件6.xls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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