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丰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新疆丰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硫酸钾项目建设完成后申请试生产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厅现场查勘,复函如下:
一、《新疆丰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硫酸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厅于2014年8月以“新环函〔2014〕956号”文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根据查勘,该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建成主体工程,煤气发生炉已安装电捕焦油和旋风除尘器;曼海姆炉炉气设置了脱硫处理工艺;制酸系统尾气由二、三填料塔吸收净化,闭路循环;破碎、包装工段设置脉冲除尘器;建设封闭式煤棚1座、1000立方米防渗储水池1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1座,酚氰废水委托新疆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基本具备了试生产条件,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投入试生产。
二、试运行期间内,你公司应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调试,保障环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向我厅申请竣工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