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委和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工信发〔2014〕24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申报内容及相关要求请登录工信部科技司网站(kjs.miit.gov.cn)“工作动态”栏目下载。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三、请各县区工信局会同财政局,做好本地区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
四、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于5月18日前由县区工信、财政分别上报市级工信(6份)、市财政部门(2份)。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复核后,按有关要求推荐给省工信委和省财政厅。
五、项目申报单位应于5月18日前通过“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www.iotfund.org.cn)完成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此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县区工信局、财政局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联系方式:
市工信委信息产业处 电话:0931-8775345
市财政局企业处 电话:0931—8105048
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兰州市财政局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