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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第三批广西创新型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9    浏览次数:3

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方案》(桂科政字〔2009〕149号)和《广西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桂科政字〔2009〕115号)的部署,经各市科技局推荐、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和厅长办公会讨论,认定桂林海威科技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为第三批广西创新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认定为广西创新型企业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化创新型企业建设,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按照《广西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创新投入,完善创新激励机制。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继续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及时掌握企业创新发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督促,实行动态管理。

  三、各市科技局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创新型企业建设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总结企业创新发展的新经验,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

  四、各创新型企业每年12月底前向自治区科技厅报送年度工作情况。

  联系人:谢美清 电 话:0771-2633078

  E-mail:kjtzsc2004@126.com

  附件:第三批广西创新型企业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25日

相关下载:
关于认定第三批广西创新型企业的通知.doc
附件:第三批广西创新型企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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