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课,高校怎么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谈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发布日期:2015-05-18    浏览次数:2

  “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5年后的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给出了明确目标,要求从今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14日就如何顺利实现这些目标,对目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何破解作出答复。

  高校安排创业基金

  问:如何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答:缺少启动资金,是大学生创业的一道坎,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资金问题有丰富的表述,目前有多种途径解决资金问题: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二是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三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四是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六是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休学创业可保留学籍

  问:对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作了哪些规定?

  答:高校要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此外,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对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就业创业纳入学分管理

  问:如何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答:课程是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载体。要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同时,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创业指导教师定期考核

  问:如何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答:高校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

  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纳入高校评价

  问:对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有哪些要求?

  答: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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