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农信社等四部门《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方案》(鲁财建〔2012〕133号)规定,我省将粮食种植面积300亩及以上(含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其中,小麦或水稻种植面积150亩及以上)的,纳入2012年种粮大户补贴范围。审核原则及补贴依据:(一)种植并收获小麦150亩及以上,压茬种植玉米、水稻的,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二)种植单季水稻150亩及以上的,以水稻种植面积为补贴依据;(三)当年承租(流转)土地种植水稻、未种植小麦或未上报小麦种植面积的,暂不纳入补贴范围;(四)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现将纳入2012年补贴范围的959户种粮大户姓名、粮食种植面积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2年11月12日-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向省农业厅(0531-67866159)、省财政厅(0531-82669758)反映。
附件:2012年山东省种粮大户基础信息公示表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