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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批准“锰硅合金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119种国家标准物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3    浏览次数:4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准“锰硅合金成分分析标准物质”等119种标准物质为国家二级标准物质(见附件1),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见附件2),并统一编号,颁发“国家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和“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等3单位新复制的16种钢铁成分分析标准物质一并予以发布(见附件3)。

  附件:1. 国家标准物质项目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物质目录

  3. 新复制的标准物质的定值数据表

质检总局

2013年8月30日

 

   
  附件:1、通知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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