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日前出台《关于推进中心城区老工业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的实施意见》。荆门市将通过经济补偿、奖励支持和减免优惠等措施,鼓励中心城区老工业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力争3年之内完成这项工作,为荆门建设新型工业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创造良好环境。
实施中心城区老工业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有利于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有利于推动工业企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有利于盘活土地存量,有利于改善中心城区人居环境,提升荆门城市品位。
退城进园的适用范围包括葛洲坝水泥厂片区、海慧片区、文化宫白云大道沿线片区和月亮湖片区内拟将产能搬迁至园区或到园区新建工业项目的工业企业。这些工业企业搬迁至荆门高新区、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东宝工业园和麻城工业集中区,将给予经济补偿、奖励支持和减免优惠。其中,经济补偿为对企业原址土地按原批准用途及供地方式进行权益补偿,厂房及其他构建物依据现状按重置价格进行评估补偿。企业原址土地根据规划要求变更原工业用地性质后,采取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对企业将产能搬迁至园区或在园区新建工业项目的,并且其固定资产投资额超过经济补偿额的,对固定资产投资超额部分予以等额奖励,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土地增值净收益的70%;企业以合资形式新建工业项目的按照企业所占股本比例核算固定资产投资额;土地增值净收益为负时,不予奖励。企业就地实施或异地兴办现代服务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不享受奖励支持政策,给予减免优惠。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收费给予相应减免优惠,其中:市级以下留成的行政性规费予以免收,事业性收费予以减半收取,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收取。(戴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