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的函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1

  粤知政函〔2010〕495号

省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尽快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粤府法函〔2010〕89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共有7件。现将结果和意见报上,请审查。

  一、暂不作修改的有1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粤知协(2008)56号)。

  二、拟修改的有4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粤知(2006)32号);

  《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粤知规(2003)49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粤知协〔2007〕104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粤知〔2007〕72号)。

  三、暂时保留待制定新规定后废止的有2件:

  根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制定《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并废止《广东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评奖办法》(粤人发〔2003〕185号)、《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粤知规〔2003〕82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规范性文件  清理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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