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函〔2010〕495号
省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尽快报送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函》(粤府法函〔2010〕892号)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现行有效的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共有7件。现将结果和意见报上,请审查。
一、暂不作修改的有1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粤知协(2008)56号)。
二、拟修改的有4件: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办法》(粤知(2006)32号);
《广东省百家知识产权优势民营企业认定办法》(粤知规(2003)49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粤知协〔2007〕104号);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财政厅国(境)外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粤知〔2007〕72号)。
三、暂时保留待制定新规定后废止的有2件:
根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制定《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并废止《广东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评奖办法》(粤人发〔2003〕185号)、《广东省重奖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事业单位实施办法》(粤知规〔2003〕82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规范性文件 清理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