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自治区工信委职改办2 01 3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工信委职改办(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1309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方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详细名单请见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