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4    浏览次数:2

  各市(州)工信局、地方税务局,县(市、区)经济局、地方税务局,吉林市中小企业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要求,省工信厅联合省地方税务局将组织2011年度信用担保机构免税项目申报工作。请市、县两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国家文件要求,组织辖区内担保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由当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部门初审后,于2011年12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包括电子版)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融资服务处(3份)和省地方税务局流转税处(1份)。

  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通知内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申报软件请登录吉林省工信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陈光远     电 话:0431-87077679

  附件:

  1、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

  2、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

  3、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

  4、申报软件(请在厅网站电子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5、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  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doc
附件二(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明细表).xls
附件三(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doc
附件五(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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