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审查、材料报送工作,并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5份,电子件1份)集中报送至我局版权处。
联系人:陈 震 联系电话:68615320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5号楼3楼 邮编:215004
电子邮箱:14186114@qq.com
附件:1.《2014年度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南》
2.《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任务书》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苏州市版权局
2014年4月30日
下载:关于印发《2014年度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南》和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附件1
2014年度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指南
为鼓励和引导版权创造运用、进一步发挥版权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作用,推动版权产业发展,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设立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根据《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本指南,指引各市、区版权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做好2014年的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具有较强版权产品研发创造能力、版权产品版权附加值较高、版权产品推广运用成效显著并成为主要盈利模式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和条件
申报人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企业或内资控股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要从事版权作品创作、研发、制作等,或主要从事版权产品的生产和推广运用及其他版权产业化业务(以下简称版权业务)。独立开展业务三年以上。
(二)最近两年版权业务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70%以上,版权业务利润率20%以上。版权业务收入最近两年持续保持10%以上的增幅,其中,业务总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增幅不低于20%。
(三)最近两年作品版权登记量与拥有量在全市同行中居于前列,对版权业务所涉及的作品都拥有全部或较大部分著作权。
(四)建立较为完善的版权管理和工作制度,设有负责版权管理和运营的机构,配备有2名以上版权相关工作人员。
(五)对版权工作有稳定而持续的经费投入(主要用于版权登记、管理、维护、宣传及培训和奖励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版权工作经费投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0.5%,且金额不少于10万元(从外部获得的各类经费除外),其中,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且金额不少于5万元。
(六)最近三年中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三、培育目标
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期满后,项目承担企业能够将版权战略融入本单位发展战略,灵活运用版权制度,依靠版权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大幅提升。具体为:企业制定和有效实施版权战略;版权拥有量显著增加,并能覆盖其大部分产品或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版权管理制度,版权管理规范程度达到省先进水平;版权产品品牌声誉和市场号召力得到有效提升;版权产品和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比重比立项前提高十个百分点以上;毛利率或利税率比立项前提高五个百分点以上。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一)《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任务书》(纸质件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电子件)。《苏州市版权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任务书》可在苏州市知识产权局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www.szip.gov.cn。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机构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年度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全面、客观、真实,否则,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申报程序
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申报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市、区版权管理部门,由各市、区版权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各市、区版权管理部门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于5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版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