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立项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7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市科技局:

  为加强和推进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山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决定对2009年度批准立项建设的“功能糖提取与应用技术”等35个省企业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主要考核“山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及实验室建设发展情况。

  1.实验室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的凝练情况;

  2.建设期内研究目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并介绍2-3项代表性的重要研究成果;

  3.人才引进与培养、科研团队组建情况;

  4.运行管理与开放交流情况;

  5.基础条件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及建设经费落实情况;

  6.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支持情况。

  二、验收程序

  实验室验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由专家组长主持,程序包括:

  1.专家组听取实验室主任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报告(25分钟)(采取PPT形式);

  2.专家组现场考察实验室(45分钟)。考察重点:实验室科研工作和水平、队伍建设、基础条件、运行管理和交流合作等;

  3.专家组质询,实验室答疑(30分钟);

  4.专家打分,专家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30分钟);

  5.宣读验收意见(5分钟)。

  三、验收时间

  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根据实验室制定的建设计划任务书,形成“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打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12月3号12:00前一式两份报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进行形式审核,审核合格后准备11份,带到验收会场。

  联系人:尹承山

  联系电话:0531-66777033

  附件:1、2009年度立项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

  2、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参考格式)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11月26日

  附件:

   2009年立项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名单.doc 

  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参考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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