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90号)的要求,广西知识产权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推荐工作。经认真评选,拟推荐以下单位、个人参加国家知识产权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1年9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科技厅监察室(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电话:0771-2618461)。
一、先进集体(共3个):
玉林市知识产权局
北海市知识产权局
梧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先进个人(共5名):
刘翔(桂林市知识产权局 局长)
郭光宇(南宁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协调管理科科长)
陈振华(河池市知识产权局 局长)
罗永城(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协调管理部主任)
黄驰红(钦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科负责人)
广西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