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2012年度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浏览次数:2

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社科院、省科学技术协会、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是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和支撑。为进一步准确掌握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加强我省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业工作机制,促进我省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87号)文件和《山东省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试行)的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全省科技服务业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商业服务业中的知识产权服务以及各类科技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全部法人单位。

  二、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2012年度山东省科技服务业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省统计局提供技术指导,山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具体实施。

  (二)调查工作采取按行政地域调查,各市科技局具体负责属地内科技服务业统计。

  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社科院、省科学技术协会等负责对本系统内直属独立法人单位进行调查。

  (三)请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社科院、省科学技术协会、各市科技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处)室和责任人,并在2012年12月25日前将各单位科技服务业调查工作联系人回执(附件2)报省科技评估中心。

  (四)各市应按科技服务业调查对象和范围要求,确定并组织属地内相关机构的调查;同时省科技厅提供的各市科技服务业相关调查机构名单(附件3),请一并纳入各市统计范围,调查过程中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清单中报表的填报类别。

  (五)调查报表电子版按照省科技厅网站发布的“全省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实施方案中表格下载、填报。

  三、报送要求

  2012年科技服务业调查报送材料由各市科技局、各单位汇总后按调查实施方案(附件1)规定的要求报送。

  四、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山东省科技评估中心  刘强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007房间

  邮编:250101

  电话:0531-66777186  0531-66777161

  E-mail:sdkjpg@163.com

  五、附件

  1、山东省2012年度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科技服务业调查联系人回执

  3、各市部分科技服务业调查机构名单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12年科技服务业统计通知的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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