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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能源领域“十二五”后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4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能源领域“十二五”后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国能综科技〔2013〕201号),确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能源装备和能源自主创新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根据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请协助做好能源领域“十二五”后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函》(桂能综函〔2013〕22号)的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根据国能综科技〔2013〕201号文件中关于能源自主创业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等要求(见附件1),填写项目情况简表(见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报送至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南宁市新竹路20号912室,电子版发至18677175304@163.com),以便及时汇总报出。

  联系人:肖美艳 0771-2613091

  附件:1.能源自主创新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

     2.项目情况简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22日

相关下载:
关于申报能源领域“十二五”后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通知.doc
附件1:能源自主创新支持领域及重点方向.doc
附件2:项目情况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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