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9-01    浏览次数:5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同意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自公告之日起,我厅(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不再受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需要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当事人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办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5号自治区科技厅办公楼102号。

  联系电话:0771-2613480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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