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4    浏览次数:2

  各区科技局:

  为做好2014年度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根据《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科规[2012]255号)(以下简称《办法》)、《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2]361号)规定,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符合《办法》第五、六、七、八条规定;

  2.申报项目限于2013年度投资的项目;

  3.被投企业须符合《办法》第九条规定,并根据《苏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确认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确认备案。

  二、申报流程

  1.苏州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机构登录苏州市科技局网站,点击进入“苏州科技金融超市”,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

  2.申报单位所在区科技局负责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初审,符合推荐条件的填写《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3.各区科技局于6月10日17:00前将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交至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205室)。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申请表(系统生成,网上打印);

  2.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汇总表(系统生成,网上打印);

  3.投资分析报告(创业投资机构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管理团队、技术及产品服务、市场、财务等方面的尽职调查,做出的投资分析、评价和决策);

  4.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被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资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验资报告、投资协议(副本);

  5.投资前一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资前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最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获得的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文件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7.申报机构如是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则还需提供受托基金说明函原件(附件1)。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顾  嵩  65240990

  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王顺平  69330075  15250029512

  附件1 受托基金说明函.doc
  附件2 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doc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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