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财农〔2013〕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3〕15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财农〔2012〕373号)和《财政部关于拨付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3〕194号)精神,自治区按规定程序开展了印发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开展项目材料初审等工作,并于2013年9月18日,区财政厅组织由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和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在南宁召开了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专家评审会。按照确定的评审方法和程序,经过评审组综合评议,从141个申报项目中评定支持11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项目(其中,试点项目26个,一般项目85个)予以支持。现将经评审组评审入围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在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财政厅。
联系方式:自治区财政厅 黄波,0771—5334737
附件:广西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项目入围名单
财政厅农业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