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小麦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1    浏览次数:2

  有关市、县(市、区)农委(农林局、农业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今年我省小麦品质抽样、送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抽样任务。各开展小麦高产增效创建示范工作的县(市、区)都要严格按照《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操作规程》(详见附件1)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做好小麦品质抽样、送检工作。

  二、制定抽样方案。要根据《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操作规程》,制定好本地区小麦田间抽样工作方案,严格操作程序,防止随意抽样和人为倾向性抽样等造成样品缺乏代表性。分别以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县(市、区)、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和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为抽样对象进行抽样。

  小麦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县(市、区):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大于等于10万亩小于等于20万亩,作为1个抽样单位,小于10万亩的不进行抽样;单一品种种植面积大于20万亩,按20万亩的整数倍(四舍五入)进行抽样单位划分,每增加20万亩增加1个抽样单位。小麦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乡(镇)和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在一个试点乡(镇)或万亩示范片内种植1个品种的,抽1个样品,种植2个以上品种的,抽2个面积较大的样品。

  三、及时送样检测。抽取的样品按要求用布袋包装好,最迟于7月底前邮寄到农业部指定的品质分析单位。抽样的同时填写好抽样信息表(一式三份),一份附在样品包装内寄出,一份单独邮寄到品质分析单位,一份报省作栽站(可发电子邮件)。

  农业部指定品质分析单位:

  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宋敬可同志收,

  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8625。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小麦品质抽样送检有关工作。

  江苏省作物栽培技术指导站联系人:蒋小忠;电话:025-86263333、86209907(传真),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13楼,邮编:210036,邮箱:13601580875@163.com。

  附件:1、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操作规程

  2、2014年江苏省小麦抽样信息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日

  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操作规程.doc

  2014年小麦质量抽样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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