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权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1-12-28    浏览次数:3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吸引越来越多的股权投资企业(PE)入驻上海。上海将着力培养本土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并将其当作金融企业来管理,给予优惠政策。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上海股权投资企业相关法律法规,由上海天尚行投资服务机构(http://www.zhucegongsi.cn)将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条件、税收优惠政策等介绍如下:

  上海市金融办、工商局、财税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对上海市股权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作了相应规定。

  股权投资企业(PE)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出资方式限于货币形式。股东或合伙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其中单个自然人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股权投资企业的工商登记

  上海市从事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的企业应当以公司或合伙的形式设立,上海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市从事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的企业进行注册登记。

  (一)企业的投资者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国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投资者。

  (二)企业的名称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如“某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

  (三)企业的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四)企业的经营场所

  股权投资企业的经营场所可以与承担管理责任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场所相同。

  更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及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工商登记要求请登陆上海工商登记网(http://www.zhucegongsi.org)了解。

  股权投资企业(PE)的税收政策,尤其是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企业中自然人的税收,是PE和VC界最为关注的问题。《通知》规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指负责投资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GP),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指只出钱不参与管理的合伙人,业内简称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以20%数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严旭拿出了一系列优惠条件,向股权投资企业抛出橄榄枝。严旭称,浦东新区将对股权投资企业的高管,以补贴的形式返还其所得税额的40%;对于中层骨干,返还所得税额的20%;在高管就医、子女就业等问题上开辟“绿色通道”;正在研讨给予在浦东落户的股权投资企业300万-1500万元的开办费;争取在陆家嘴或张江打造一个股权投资企业的集聚中心等。更多浦东股权投资企业优惠政策请参阅浦东公司注册登记网:http://www.tsh.net.cn

  此外,在上海开发区(浦东、闵行、崇明、奉贤等开发区)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可以享受财政扶持优惠政策,营业税按实际交税额的40%予以扶持,所得税按实际交税额的16%予以扶持。在上海部分区注册股权投资企业还享受办公租房补贴、高管个人所得税扶持等优惠政策。更多上海PE 政策请参阅上海股权投资企业频道:http://www.zhucegongsi.cn/tzzs/tz/

  上海天尚行投资服务机构与上海股权投资协会、上海金融产业园、各区金融办有着良好的互动与合作关系,已为几十家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投资研究报告及公司注册登记代理服务,为海外内投资者提供上海股权投资企业(PE)政策分析及税收筹划服务。

  上海市分管金融的副市长屠光绍表示,发展股权投资企业不仅有利于开拓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还能与上海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促进上海企业股权多元化,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活力。上海将向中央争取更多的政策优惠,以推动上海成为中国的资金和资产管理中心,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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