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第三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三届发明展)定于2013年11月下旬在桂林市举办。为办好第三届发明展,请各市及有关部门积极动员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选择优秀项目和产品参加展览、推介、洽谈、交易,并组织参加各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发明创造未来。
二、活动规模
标准展位1000个。
三、活动内容
(一)专利成就宣传及专利知识普及。以公共展区展示宣传我区专利事业发展成就,普及专利知识,开展专利咨询服务,组织知识产权知识竞赛活动。
(二)发明创造成果展览、展示和产品销售。以展示近年来我区涌现出的专利技术及产品为主,展会期间组织开展发明创造产品现场销售。
(三)专利推介与对接洽谈、专利拍卖、专利交易签约、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召开专利推介与对接洽谈会,向有需求的企业推介和对接洽谈一批参展专利项目;组织具有市场开发前景和实用价值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效专利进行推介和拍卖;组织达成协议的专利项目进行签约;组织召开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邀请银行、风险投资机构与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促进专利技术资本化。
(四)报告会。举办专利报告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就目前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热点问题作报告。
(五)考评和表彰。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四、主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桂林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下旬,会期4天。
地点:桂林市国际会展中心。
六、参展范围
(一)食品、汽车、石化、电力、有色金属、冶金、机械、建材、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子信息、医药制造、纺织服装与皮革、生物、修造船及海洋工程装备等14个千亿元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二)新材料、新能源、节能与环保、海洋、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农业、先进装备制造、养生长寿健康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明创造成果。
(三)市场前景好、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四)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
(五)引进区外的专利技术及产品。
(六)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发明创造成果。
七、参展对象
有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各界人士和中小学生等。
八、活动要求
(一)参展要求。
1.项目要求。
⑴近年获得授权的专利项目。
⑵已申请专利的项目。
⑶其生产销售需要国家许可的产品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
⑷无知识产权纠纷。
⑸中小学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⑹传统手工业、旅游、文化等其他产业领域可以非专利发明创造成果参展。
2.组织方式。
按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和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等5个板块共18个展区组展,并设序厅(即公共展区)宣传全区专利成就和专利知识。
⑴设区市发明创造成果板块,以设区市为单位,由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专利权人参展。中央驻桂及自治区直属企业参加驻地市团组参展。
⑵高等学校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全区高等学校并邀请部分区外高等学校参展。
⑶科研院所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直属科研院所并邀请部分区外科研院所(企业)参展。
⑷传统手工业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组织全区传统手工业企业项目参展。
⑸中小学生发明创造成果板块,由自治区科协组织全区中小学生参展。
3.展览方式。
各展区采用简易装饰形式,突出实物展示和互动效果。
⑴展板展示。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项目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⑵展品展示。以实物、样品、模型,适当配以图文、声像等资料,直观、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
⑶产品销售。直接销售适合展位现场销售的产品。
⑷产品体验。以安全、健康、快乐的方式吸引观众进行产品体验。
(二)拍卖项目要求。
1.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3.委托拍卖主体为全体专利权人。
4.拍卖内容为专利权或专利实施独占许可权。
(三)推介项目要求。
1.推介项目属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领域的专利。
2.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四)签约项目要求。
1.已申请或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权属清晰、无质押和专利纠纷。
(五)项目申报。
参展、报奖、推介、拍卖以及签约项目由各组团单位通过网址http://zlcgz.gxkjcg.com登陆发明展项目管理系统统一申报,组委会不受理其它形式申报。
九、展位分配
(一)布展面积与展位数量。
桂林市国际会展中心A1和C1展厅作为本届发明展展厅,布展面积约9000平方米(相当于1000个标准展位)。
(二)各展区面积分配(详见附件1)。
1.序厅(即公共展区)210平方米(相当于23个标准展位)。
2.桂林市展区900平方米(相当于100个标准展位)。
3.南宁市、柳州市展区各510平方米(相当于56个标准展位)。
4.其他展团展区面积分别为195平方米(相当于21个标准展位)和165平方米(相当于18个标准展位),详见展位分配图。
十、相关费用
第三届发明展经费采取以承办市桂林市为主、自治区定额补贴的办法解决。
各市组团单位免收展位费,参展参会人员交通和食宿费、各设区市展区布展费用自理。
十一、考评和表彰
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工作进度安排
十三、组委会工作机构及联系人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时 间 |
责 任 部 门 |
1 |
各参展代表团报名,报送专利推介与对接洽谈、专利交易签约和报奖项目等材料,并报展馆布展设计方案。 |
2013年10月20日前 |
各市代表团、发明展组委会办公室、桂林市筹备办公室。 |
2 |
第三届发明展新闻通气会,完成参展项目法律状态审查。 |
2013年10月30日前 |
发明展组委会办公室、桂林市筹备办公室。 |
3 |
各参展代表团展前协调落实会。 |
2013年11月上旬 |
发明展组委会办公室、桂林市筹备办公室。 |
4 |
落实参展项目。 |
2013年11月1-10日 |
发明展组委会办公室、各市代表团、桂林市筹备办公室。 |
5 |
召开预备会、布展,检查,督促和落实开幕式有关事项。 |
2013年11月中下旬 |
发明展组委会办公室、桂林市筹备办公室。 |
6 |
展览交易会(4天)。 |
(一)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黄日波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蒋家柏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迺堂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秦 斌 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黄俊华 桂林市市长
成 员:陈 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李昌华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巡视员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文信连 自治区农业厅总农艺师
夏 宁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梁春花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巫家世 桂林市副市长
刘 涛 自治区二轻工业联社副主任
韦志边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览交易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谢迺堂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昌华、杨伟嘉、巫家世、梁春花、刘涛同志兼任。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展务组、奖励组、会议组、宣传组、法律事务组、接待组与安保组。
1.综合组
联 系 人:蔡利民 0771-2093836
电子邮箱:gxfmzh@163.com
2.展务组
联 系 人:李 享 0773-2824551
传 真:0773-2881595
电子邮箱:7732824551@163.com
3.奖励组
联 系 人:唐 铖 0771-2618429
电子邮箱:gxipogh@163.com
4.会议组
联 系 人:张文军 0771-2632395
电子邮箱:gxipofl@163.com
5.宣传组
联 系 人:刘会宁 0771-2630953
电子邮箱:gxfmxc@163.com
6. 法律事务组
联 系 人:丛 莉 13978390830
7.接待组与安保组
联 系 人:廖瑞敏(接待) 0773-2828283
江小婷(安保) 0773-2831822
附件:1.第三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位分配图.doc
2.第三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展团报名表.doc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