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委),各县(区、市)农牧(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局(委),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了加强农业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我厅新修订了《甘肃省农牧厅行政许可综合办公指南》,已经2014年5月4日甘肃省农牧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从2014年6月1日起,列入《指南》的许可事项由省政府政务大厅农牧厅窗口统一受理和送达,请按《指南》规定的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附件: 《甘肃省农牧厅行政许可综合办公指南》
甘肃省农牧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