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委关于开展2014年果茶花品种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29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农委(农林局、农业局、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果茶花作物新品种的选育、试验和推广,我委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果茶花品种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省选育的果树、茶树、花卉苗木新品种。

  二、申报单位

  (一)本省育成果茶花新品种的第一完成单位和个人;

  (二)在中国没有固定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果茶花品种鉴定的,应当委托在江苏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种子科研单位、企业、经营机构代理。

  三、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果茶花品种鉴定申请书》;

  (二)《报鉴定品种简介表》、《报鉴定品种区域试验情况表》和《果树/茶叶/花卉苗木鉴定品种综合性状表》;

  (三)品种的标准照片(5寸或6寸,粘帖于A4纸上,照片下方注简要说明,不超过25个字);

  (四)相关检测分析报告原件或复印件;

  (五)品种区域试验总结和生产试验总结;

  (六)转基因品种应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有关法定证明;

  (七)如属代理,必须提供委托书。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自收到通知起即可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如实填报相关资料(有关表格可到江苏农业网—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报送省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农委园艺处)。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

  (二)省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在接收申报材料时将进行形式审查,对品种选育亲本来源不清晰、过程记录不规范及照片资料不全的材料不予受理。对审查合格的,出具鉴定受理确认函,并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区试现场考察。因生育期等原因,未能在2014年9月底前完成现场考察的报鉴品种,今年不予鉴定,留待考察完成后,于2015年再进行鉴定(无需再次上报申请材料)。现场考察后,申报单位要根据专家考察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完善,并打印一式十二份(套)报送省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省农委园艺处)。

  (三)省果茶花品种鉴定专业委员会将召开新品种初鉴会议,通知各申报单位到会介绍新品种,同时交纳鉴定有关费用(参照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申报单位需根据品种基本情况和综合性状数据提前制作幻灯片(时间5分钟左右),做好品种介绍准备。

  联系人:李岩,杨意成,电子邮箱:yuanyichu@163.com。

  联系电话:025-86263438。


  附件:1.江苏省果茶花品种鉴定申请书.doc

  2.报鉴定品种简介表.doc

  3.报鉴定品种区域试验情况表.doc

  4.果树鉴定品种综合性状表.doc

  5.茶叶鉴定品种综合性状表.doc

  6.花卉苗木鉴定品种综合性状表.doc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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