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覆盖范围,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一批分支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申请设立分中心:
(一)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
(二)所在区域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有较大需求;
(三)配有2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申请设立工作站:
(一)设立单位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有较大需求;
(二)配有1名以上具有知识产权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
(三)《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请有意愿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2014年7月1日前提供申报材料,经当地市、区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后报送至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经中心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审批。
附件:1.《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
2.《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分支机构工作人员信息表》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0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倪佳逸 电话:65815070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307室 邮编:215021)